【解除工作合同】
企业遇取消、缩编或裁员需与员工终止合同时,需提前 1个月告知员工,禁止企业
单方面终止合同。员工因技术、能力或健康状况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能单方面终止合
同。以上两种情况下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负责到劳动市场注册员工信息,并承担
相应税款。员工向企业提出辞职申请1个月以后,合同自动终止。
【劳动报酬】
2024年,蒙古国最低月工资标准为66万图格里克。职工工资可按计件、计时和按劳
动效益方式发放。企业在改变发放工资形式、标准或实行新形式、新标准 1个月前,须
通知职工。蒙古国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法定工作时间为一昼夜不超过8小时。除从事国
防、减灾、公共服务设施供应维护工作的人员,限制企业要求员工加班,企业职工连续
2天加班不得超过4小时。矿业等特殊领域遵守工作14天、休息14天的制度。此外,雇主
还需为员工缴纳社会和医疗保险。
【休假规定】
除国家规定的公休节日和周末休息日外, 职工每年还享受年休假, 休假期为21个工
作日。此外,根据职工的工龄和从事劳动强度的不同,还可享受3-18个工作日不等的补
充休假。
5.5.2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工作许可制度】
根据蒙古国《输出劳动力和引进外国劳动力、专家法》规定,在蒙古国雇用外国劳
动力和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后颁发劳务许
可。一般劳务许可的有效期为1年(实际操作中,无论何时申 请,有效期都到本年度12
月31日终止),如需要延期,需由雇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外籍劳务岗位费】
企业单位雇用外国劳务必须按月缴纳岗位费, 每月岗位费标准是蒙古国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的2倍。 从事矿产开发的企业, 需根据蒙古国 《矿产法》 第43.2条的规定为外籍
劳务缴纳岗位费。外交机构、领事代表处和国际机构代表处雇用的外国员工、教育科技
领域的外国专家、 技术人员, 以及根据政府间相关协定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不缴纳岗
位费。缴纳、减免岗位费由蒙古国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