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2025年版) 56
7. 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7.1 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蒙古国已加入“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绿色发展国际联盟。2026年将主办《联合国防
治荒漠化公约》第17次缔约方大会。
根据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2016年2月5日19号决议,通过了“蒙古国可持续发展理念
-2030”。2018年9月,金融监管委员会颁布实施“金融监管委员会战略规划( 2018-2021)”,
该战略规划主要对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对环境与社会友好的可持续融资给予关注。
【 绿色融资】
截至 2024年底,蒙古国银行业为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绿色贷款总额已达 1.3万亿图格
里克(约合 3.8亿美元),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低污染能源、绿色建
筑、可持续农牧业、林业、生态旅游、低碳交通 等。
【 新能源汽车】
蒙古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发展初期,主要受到基础设施、价格和消费者偏好等
因素影响,发展较慢。
7.2 绿色经济发展规划
蒙古国《愿景 -2050》长期发展纲要中提到,蒙古国致力于发展低碳、高效、包容
的绿色经济,为全球减缓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2021-2030年间,构建发展国家绿色金融
体系,支持环保高效清洁技术、节能消费。减少能源、农牧业、建筑、运输、工业、垃
圾处理领域碳排放,增加二氧化碳吸收率。鼓励发展依托公私合作的国家绿色金融体系,
利用国际金融工具,对环保绿色项目和计划提供融资。 2031-2040年间,培育智能消费,
打造高效产业,增加绿色金融国内外气候融资渠道。
根据《巴黎协定》,蒙古国致力于制定和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家目标,推进
实现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27.2%的承诺,将疫情后的经济复苏转向对环境危
害更小的“绿色”模式。
2022年,蒙古国发起种植“十亿棵树”全国运动,以减轻气候变化和荒漠化的不利
影响,并承诺到2030年种植和培育数十亿棵树。将增加森林覆盖率,增强温室气体吸收,
减少沙尘和荒漠化,改善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并增加就业机会。为维护地区生态系统的
平衡作出贡献。2022年,蒙古国设立电子发展与通讯部,从经济、文化、科教以及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