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具有支配地位的商业实体意图通过合并、兼并或收购20%以上普通股或50%以上
优先股的方式, 改组与其在市场上销售同一产品或合并、 兼并了相关商业实体的竞争企
业,需要向蒙古国公平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局进行申报。
具有 “支配地位” 是指一个商业实体单独或与其他商业实体或关联企业共同在相关
产品市场上生产销售的市场份额超过三分之一。
公平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局审查认为交易将对经济环境产生限制竞争影响的, 可以否
决交易, 注销已经完成的企业。 但如果能够证明交易本身给国家经济带来的利益超过对
竞争的损害,该交易将不被否决。
【科技研发合作的规定】
蒙古国科技外交政策旨在加强国家现代科技能力, 为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便利。 一是
对矿产与农牧业原材料深加工, 引进先进技术给予支持。 二是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和平
利用核能方面加强合作, 支持实施可再生能源项目和计划。 三是加强信息技术领域外国
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国家科技信息网络发展。四是加强领先科研领域实验基地建
设,通过国外援助培养科技人才。五是支持国际蒙古学研究扩大发展,为国外设立蒙古
学研究中心给予支持。六是发展科技与知识产权领域双边与多边合作。
【中资企业在蒙古国并购受阻案例】
2012年4月4日,中国铝业拟出资约10亿美元,收购艾芬豪矿业等股东不超过60%但
不低于56%的南戈壁公司普通股,以推进公司煤铝业务整合。南戈壁注册于加拿大,在
蒙主要从事勘探、开发和出口等业务。 2012年4月17日,蒙古国矿产资源部出于国家安
全考虑,宣布暂停南戈壁附属公司勘探及开采活动; 2012年5月17日,蒙古国大呼拉尔
通过《关于外国投资战略领域协调法》(于2013年废止),矿产资源被确定为国家战略
意义领域,外资参股超过49%需由蒙古国政府向大呼拉尔提交讨论。由于蒙古国政府高
层反对,在连续两次遇挫后,中国铝业于2012年9月3日宣布收购失败。
5.2.6 安全审查的规定
【外国投资安全审查】
根据蒙古国《投资法》的规定,外国国有资产法人在矿业、金融、新闻通讯领域开
展经营活动且其持股比例达到33%或以上的,须报主管投资事务的中央行政机关(即国
家发展局)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