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外来投资者提供登记、信息补充修改、投资卡办理等服务;
(5)关于纳税人登记、电子签名、咨询、报告、证明以及国外投资企业投资者车
船税的登记和办理;
(6)关于签证许可、登记、解除和居留许可以及延期等事务的办理;
(7)关于社保报告、咨询、说明、提供建议及信息。
8.3.3 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保护
中国企业进入蒙古国市场, 应提前做好调研, 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经商处愿提供必
要咨询和协助;投资注册之后,按规定到使馆经商处报到备案;日常情况下,保持与经
商处的联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应及时向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服
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中国公民在海外遇到紧急情况, 可拨打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24小时
热线:12308。
同时, 也可向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领事部寻求领事保护与服务, 请查询中国驻蒙古
国大使馆网站领事服务栏: mn.china-embassy.org , 领 事 保 护 24 小时电话:
00976-99112578。中国企业在蒙古国投资合作中,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经商处能够提供
的服务,请查询:mn.mofcom.gov.cn
8.3.4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中国企业到蒙古国开展投资合作, 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 制定
应对风险预案。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购
置安全设备,给员工上保险等。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应及时启动应急预
案,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
话,并立即上报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和企业在国内的总部。
蒙古国紧急求助电话:医疗救护:103;火警:101;警匪:102。
8.3.5 其他应对措施
中资企业或个人在蒙古国遇有语言不通、 需要法律援助等紧急情况, 可以向中国驻
蒙古国大使馆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