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罗马尼亚(2025年版)
(5)帮助中国有实力的企业到罗投资和发展,鼓励罗企到中国投资,促进中罗双
边经贸务实合作。
原则上,新到罗中资企业在 中国驻罗大使馆完成备案登记后,必须第一时间加入
协会。在罗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要与协会保持密切交流,及时互通信息,共享资
源,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共同推动中资企业在罗更好发展。遇到困难时,可及
时向协会寻求支持和帮助,报团取暖共同维护中资企业利益。
9.4 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1)寻求保护。中国公民在罗马尼亚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罗马尼亚当
地法律约束和保护。在罗马尼亚中国公 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联系中国驻
罗马尼亚大使馆,使馆将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为其提供领事保护和协助。
(2)报到登记。中国企业在进入罗马尼亚市场前,应征求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
经商处意见;在当地注册之后,要按规定到使馆经商处登记备案;日常情况下应保持
与使馆经商处的联络畅通。遇有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发生,应及时向使馆经商处报
告。
详情请查询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网站( www.chinaembassy.org.ro/chn)、中国驻
罗马尼亚大使馆经商处网站(http://ro.mofcom.gov.cn)。
9.5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中国企业到罗马尼亚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
应对紧急情况的预警预案,也要制定防范各类风险的预案。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常态化
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应设专人负责生产安全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
作,建立台账;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预警设备,同时要注意给员工购买人身保险
等。
遇有突发自然灾害或遭遇恐怖袭击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损失控制
在最小范围。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事件,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急救电话。无论发生
何种情况,在实施抢救和采取其他措施的同时,要立即 将所遇到的情况报告使馆和国
内企业总部,争取获得国内外有关部门的及时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