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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罗马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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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77,234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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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罗马尼亚(2025年版)


展,其中涉及经济领域的措施尤其多,包括能源、建筑、交通及农业等领域。 2020年3
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气候法》,以立法形式确保 2050年实现气候中性的 目标,
从法律层面为欧洲所有政策设定了方向,并建立法律框架 帮助各成员国确定 2050年气
候中和目标。该目标具有法律约束力, 所有欧盟机构和成员国承诺将在欧盟和国家层
面采取必要措施履行义务。
5.10.4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根据罗法律规定,企业开展对环境有影响的活动之前,必须获得环境许可。如公
司改变或终止对环境有影响的活动,或在进行如出售资产、合并、分立、特许、解
散、清算等交易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对受影响区域环境进行复原并承担相应
成本,以此获得环境许可证。
目前,罗共有四种类型的环境许可:
第一种为环境许可证,适用于拟开发实施的项目(包括地区发展规划),以及改
变或延长进行中的活动。获得环境许可证的程序取决于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的大小。
如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必须由环境部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环境影响
评估报告,包括两部分内容,其一为环境授权书 ,主要对公司的排放标准进行规定,
有效期10年;其二为环境许可证,在项目实施期内有效,由环境保护部门签发,用于
确认被许可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法律依据为《环保法》第二条。
第二种为环境同意书,由环保部门签发,用于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遵循的环境
保护条件或需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种为环境授权书,由环境保护部门签发,用于确定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的已存在项目或新项目的运营条件或参数,该授权书具有强制性,在项目投入运营时
必须取得。需获取授权书的项目清单在 2007第1798号部令附件中列明。该授权书的有
效期为5年。
第四种为环境综合授权书,由地方环保部门在事先征得环境保护署同意后签发,
用于授予项目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全部或部分使用某一设施的权利,必须保证设备符合
污染整体预防和控制有关规定。该授权书可以为在同一地方存放、由同一所有人持有
的一个、多个设备或其中的部分部 件授予,具体程序由2003年第818号部令规定,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