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罗马尼亚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罗马尼亚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罗马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77,234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7

PDF第97页文字

正文模式
87 罗马尼亚(2025年版)


营方面的重要判决内容。此外,新法吸收了《欧洲 2020战略》理念,规定公共采购和
特许经营需保障可持续发展,促进就业和社会融合。该法案自2016年5月26日生效。
2021年4月5日,罗颁布实施《关于修改和补充公共采购法相关条例的政府紧急法
令》。法令涉及修改《公共采购法》《行业采购法》和《服务特许权和工程特许权》
三部法律,明确来自以下五类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运营商可参与罗马尼亚公共采购项目
投标:(1)欧盟成员国;(2)欧洲经济区成员国;(3)已签署并批准WTO《政府采
购协议》的非欧盟成员国;( 4)正在寻求加入欧盟的第三国;( 5)虽未签署 WTO
《政府采购协议》,但签署了其他国际协定且欧盟据此有义务在公共采购领域给予其
自由准入的第三国。目前,中国尚不属于上述五类经济运营商。但 2025年3月,欧盟法
院的一项最新裁决推翻罗政府限制性公共采购法,明确指出欧盟基本法赋予欧盟在共
同商业政策领域的专属权限,成员国无权通过国内立法排除特定国家的企业。
6.2.4 许可手续
外国企业在罗承包建筑工程,原则上应在罗注册企业。投标需申请许可,向招标
单位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技术和专业资质等,在招标单位注册后方可参与投标。
公共部门可对参与公共采购项目投标的 经营主体规定资格条件,具体包括企业资
信、业务范围、财务状况、技术和专业资质、质量保证标准和环境保证标准等 ,并符
合欧洲标准。对于私人项目,一般由业主同建筑商 协商洽谈,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并
组织实施。
公共采购项目的招标和实施行为由罗公共采购署负责并监管。任何个人或实体均
可就公共采购行为向国家争议解决委员会投诉。在投诉处理完毕前,公共采购项目实
施部门应该中止公共采购程序。对争议解决委员会的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
6.3 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
6.3.1 申请专利
在罗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获得 专利,即:申请人可以向罗发明和 商标局申请罗国内
专利,也可以向欧洲 专利组织申请指定罗马尼亚的欧洲 专利,还可以在《 专利合作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