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罗马尼亚(2025年版)
管局颁布的法规。如参与并购的企业数量超过两家(含),且合并营业额超过 1000万
欧元,交易被认定为经营者集中行为,则还需根据罗《竞争法》的规定,申请罗竞争
理事会的批准。
罗法律规定的并购流程包括:( 1)股东大会决定并购结构;( 2)起草并购计划
书,包括参与并购公司的类型、名称和总部所在地、并购的基础和条件、股份分配条
件等;(3)起草财务声明,评估资产和负债;( 4)将并购计划书提交至罗国家商业
注 册 办 公 室 登 记 , 供 专 家 审 查 和 法 官 批 准 ; (5 ) 在 罗 《 官 方 公 告 》 (Official
Gazette)上公开并购计划书,公示期 30天。在此期间,利益相关方可对并购提出反对
意见。某些特定行业的并购还需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例如并购金融机构需得到
罗国家银行批准。收购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公司股份的程序有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
公司,一旦执行出售和购买协议,且在罗国家商业注册办公室登记,股份所有权的转
让即宣告完成;对于股份公司,只有买方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后,股份所有权的转
让才完成。中资企业可就收并购业务咨询罗投资和 贸易促进署 ,也可咨询当地会计师
和律师事务所,部分事务所(如普华永道)设有中国业务专员。
【有关科技研发合作的规定和实践情况】
罗 针对 科 技 研 发 制 定 了 国 家 研 发 创 新 战 略 《 国 家 智 能 专 业 化 ( Smart
Specialisation)》,规定罗对外(包括对中国)科技创新合作的优先领域,如生态 纳米
技术与先进材料、ICT、空间与安全、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生物经济等。 罗以争取
欧盟项目为主,如鼓励公私伙伴 申请欧盟竞争力计划、中小企业计划、人力资源计划
(支持国外高端人才来罗就业和从事研发活动)等项目,支持研发创新活动。罗本国
政府也通过项目形式支持研发创新,如计划在 2022-2027年间投入600亿列伊,鼓励将
研究成果应用到市场,刺激机构创新和国际合作。此外,罗还通过战略研究与创新议
程(SRIA)与黑海区域国家联合开展研发,实现“蓝色增长”。
高等教育融资执行机构( UEFISCDI)支持 EURAXESS和BRAINMAP等创新人才
平台的运作,为研究人员、企业家、大学和商业环境之间互动提供了重要匹配平台。
此外,罗还有大量民间机构,如 rist(科学技术学院), ad-astra(研发人员协会)、
startupcafe等初创企业平台、各类创新集群 Cluster等非政府组织,为中小企业申请欧盟
和罗政府研发创新资金提供信息、撰写计划书、培训等多种 服务,同时也是研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