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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加纳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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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9页 · 58,96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4

PDF第4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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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免税区开发商和区内企业的活动, 并为他们提供基础设施等便利。加纳免税区委员
会是加纳政府设立的负责免税区计划实施和管理的主要机构。目前加纳海关对法律规定
的免税规定,实施先征后退的措施,即进口方需要先缴纳相关税赋,之后再申请退返税
款,由于加纳政府财政危机,退税基本不太可能实现。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1)外汇管理规定
①黄金交易管制
自2025年5月起,加纳禁止所有外国投资者及个人在当地黄金市场进行交易。手工
和小规模金矿开采的黄金由加纳黄金局(GoldBod)独家购销和出口。本地黄金交易必
须以塞地结算。
② 侨汇汇款监管
自2025年8月起,加纳所有汇款机构(包括银行)须以周报形式向加纳央行详细报
告每日交易和外汇金额。对违规机构将进行制裁。
③ 政府合同结算
自2025年7月起,加纳所有政府合同必须仅以加纳塞地( GHS)进行结算,不得使
用美元或其他外币。同时,禁止在境内未经央行批准使用外币标价或支付。
(2)取消进出口许可制度
1986年加纳取消了出口许可制度。1989年取消了进口许可制度,但对食品、药品、
化妆品和化学物质的进口要求要高于其他普通商品。
(3)出口贸易政策
加纳实行贸易自由化政策,奖出限入。除了野生动物、原木、种子、水产品等少数
项目须经过许可外,其他产品均可自由出口。具体规定如下:
①限制措施
加纳仍存在少数的出口限制。主要是限制未经加工的原木出口。1980年底,有18种
原木禁止出口,1995年原木出口完全停止。2017年2月,加纳政府颁布新规,禁止红木
出口。2019年,加纳政府颁布禁令,禁止红木砍伐与出口。现在政府的政策是通过增加
出口税收代替限制,鼓励经加工的木材产品出口。
加纳可可豆受特殊市场和关税协议的保护,出口由可可局垄断。
野生动物、木材产品、珍贵矿物、鱼和古董需要出口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