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纳(2025年版) 41
表5-1 西非经济共同体共同关税税率
类目 货物类型 关税率
0 基本社会商品 0%
1 基本商品,原材料,生产资料 5%
2 输入和半成品 10%
3 成品 20%
4 为经济发展目的的特殊货物 35%
资料来源:加纳税务局
5.2 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
5.2.1 投资主管部门
加纳投资主管部门为投资促进中心(GIPC),成立于1994年,依据《加纳投资促进
中心法案》(2013)协调和监督所有投资活动并直接对总统负责。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提
供所有经济领域简化的一站式批准程序。
投资促进中心工作职责是:提出鼓励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加纳国内及外国投
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有关投资机会、资金来源的信息,就合资项目的合理性、
可行性等提出建议;对所有申请注册的外资企业进行登记;对项目进行鉴定,邀请有兴
趣的投资者介入;发起、组织和参与投资促进活动,如展览、讨论会、研讨班等;做好
与投资相关的政府部门、机构的联络、协调等。
5.2.2 外资法规
2013年由加纳议会审议通过了新的《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法案》(第865号法案)。
该法适用于所有行业。(网址:https://gipc.gov.gh/wp-content/uploads/2020/08/GHANA-I
NVESTMENT-PROMOTION-CENTRE-GIPC-ACT-865.pdf)
5.2.3 外资优惠政策
加纳尚无特别的外资优惠政策框架。已与部分国家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已与英
国、德国、法国、意大利、丹麦等8个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可享受税负优惠期的企业及优惠情况可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