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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加纳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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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9页 · 58,96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5

PDF第6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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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子公司控股,锰矿开采),加纳综合铝业开发公司(加纳奥福里-博库集团公司控股,
铝矾土开采)。
6.3 发展规划
加纳将能源与矿产领域作为恢复经济与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方向, 政策主线是强
化资源治理、提高国家收益并稳步推进能源转型。
在矿产领域,政府把打击非法采矿置于突出位置,同步推进制度性改革。当前正系
统修订《矿产与采矿法》(Minerals and Mining Act, 2006,Act 703),改革重点包括:
缩短矿权期限、取消自动续期、强化矿权绩效审查、提高政府监管和资源收益能力,并
计划引入“中型采矿许可证”,规范介于小规模与大型采矿之间的采矿活动。同时,政
府强调强化矿区社区收益分配和环境责任。政府推动成立加纳黄金局( GoldBod),集
中管理小规模采金的收购、检测、定价和出口,并限制外国主体直接参与相关交易,旨
在打击走私、稳定外汇收入并强化国家对黄金贸易的控制。
在能源领域,政府继续落实《国家能源转型框架与投资计划》 (ETIP),以天然气
作为过渡能源,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电力系统效率。油气上游方面,通过新区块
推介和投资促进缓解油田老化导致的产量下降。
6.4 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加纳矿产资源领域吸引外资的法律与政策体系较为完善, 但近年来监管趋严、 国家
管控能力明显增强。
矿业核心法律是《2006年矿产与采矿法》(Minerals and Mining Act, Act 703)及其
配套条例,以规范矿权申请、 勘探、 开采、 转让和政府优先购买权等。 外商投资适用 《2013
年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法》(GIPC Act, Act 865 ),外资需登记并符合最低资本和行业准
入要求,可依法申请税收优惠和投资保障。
鼓励政策方面,加纳支持矿业直接投资、矿产勘探及下游加工,部分项目可享税收
减免、设备进口优惠及资本折旧政策。同时,政府提出“矿产本地增值”导向,鼓励建
设冶炼和加工设施。
限制性政策方面,主要体现在小规模采矿、战略矿产和出口环节。小规模采矿原则
上仅限加纳公民参与。 政府近年推动对原矿出口的限制, 并加强黄金等矿产品的集中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