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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加纳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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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9页 · 58,96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5

PDF第4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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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黄金、钻石的市场和开发由珍贵矿物销售公司(PMMC)专营。
②鼓励措施
主要通过税收相关优惠政策的方式鼓励出口。 一是增值税返还, 出口商品所占份额
超过70%的企业可申请返还增值税;二是所得税,从事非传统商品出口的企业可享受较
低的所得税税率;三是进口关税返还,企业进口用于加工出口商品的设备、原材料等可
享受一定的进口关税返还。
加纳把进口替代作为一项长期措施,考虑对一些产品的进口实施禁止或限制措施。
加纳总统马哈马表示,大米、植物油、糖、冷冻食品、鸡肉、番茄制品等产品的进口每
年需花费10亿美元,政府将采取措施实现产品的本国生产和采购,替代进口产品。为减
少不断增长的贸易赤字并缓解塞地压力, 加纳将把进口替代作为一项长期措施, 减少对
进口的依赖,提高本国生产能力。加纳政府首先考虑禁止进口大米、番茄、纺织品和家
具。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
2000年4月1日起,加纳政府宣布实行目的地商检制度(DIS)。如前文所述,加纳
目前已建立“单一窗口”系统,贸易商可登陆GCNet平台的单一界面一次性向不同的相
关监管部门机构进行申报。
(2)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主管机构
根据商品种类的不同,加纳检验检疫工作归口不同的主管机构管理,具体如下:
①加纳标准局(GSA)
负责制订和修改进出口商品检验标准, 制订和修改高风险产品目录, 并根据加纳国
家标准和国际通行标准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 根据不同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需求,GSA
下设10个专业实验室,并在加纳各口岸设有现场检验人员。
②加纳食品和药品局(FDA)
主要负责对食品和药品的注册和市场准入, 对用于加纳国内销售或者进出口贸易的
食品和药品进行市场检查和产品检验。 未获得FDA注册审批的食品和药品不能进入加纳
市场销售。
③加纳国家石油署(NPA)
主要负责对加纳市场上的石油和石油制品进行检验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