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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日本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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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5页 · 88,814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1

PDF第7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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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战略特区内,对为建设特定公共设施等项目提供土地的,实施如下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个人长期转让所得税率从15%减至10%、个人住民税从5%减至4%。
——企业所得税。不受法人重课税制(将转让收益5%纳税)约束。
综合特区内税收优惠
【分类】
在综合特区内投资的企业, 可享受到的税收优惠包括:中央层面的税收优惠; 地方层面税
收优惠(以东京都税为例说明)。
【中央层面税收优惠】
在综合特区内,获得认定的法人为从事特定国际战略业务,购入设备并供该业务使用时,
可享受以下特殊折旧政策和税额扣除优惠措施。 所谓税额扣除, 是指从该企业本应缴纳法人税
之中扣除。
——特殊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的34%(建筑物等为其固定资产原值17%)。
——税额特別扣除,固定资产原值的10%(建筑物等为其固定资产原值5%);但税额扣
除以当该年度法人税额的20%为限。
适用于企业对象的以下业务。
——有利于提高经济社会活力或强化产业国际竞争能力。
——地方政府对从事该业务的法人采取减负措施。
——限定于“环保”“医疗”“产业技术”领域。
并且,限定于面向企业对象的以下设备。
——(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日元以上的)机械设备。
——(固定资产原值1000万日元以上)的研发用器具/消耗品。
——(固定资产原值1亿日元以上)的建筑物/附属设备/构筑物。
【地方层面税收优惠】
在东京都范围,不动产取得税(住宅)、固定资产税(住宅/折旧资产)、城市规划税(住
宅)三税,全额减免。需注意,为享受上述国税减税优惠,还可能需要另取得主管政府机构对
业务计划的认定。另外,为享受都税减免税优惠,需事先取得东京都规定的法人认定。
提振地方经济的税收优惠
【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