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2025年版) 39
(3)创造稳定的就业岗位;
(4)推广新技术工艺。
但是,对生产、进口、销售烟和酒精饮料的经营行为不提供税率稳定。
表5-2 蒙古国矿业开采、重工业、基础设施领域稳定证书授予条件
授予稳定证书的期限(年) 投资截止
投资额(亿图)
乌兰巴托地区 中部地区 杭爱地区 东部地区 西部地区 期限(年)
300-1000 5 6 6 7 8 2
1000-3000 8 9 9 10 11 3
3000-5000 10 11 11 12 13 4
5000以上 15 16 16 17 18 5
资料来源:蒙古国《投资法》
表5-3 蒙古国其它领域稳定证书授予条件
投资额(亿图) 授予稳定证书 投资截止
乌兰巴托地区 中部地区 杭爱地区 东部地区 西部地区 期限(年) 期限(年)
100-300 50-150 40-120 30-100 20-80 5 2
300-1000 150-500 120-400 100-300 80-250 8 3
1000-2000 500-1000 400-800 300-600 250-500 10 4
2000以上 1000以上 800以上 600以上 500以上 15 5
资料来源:蒙古国《投资法》
【农业领域】
蒙古国允许外资企业投资农业领域,对外资企业和蒙古国本土企业给予相同待遇。
蒙古国土地资源丰富,大部分土地处于待开发阶段,土地价格非常低廉。蒙古国水资源
分布较不平均,农业种植主要分布在北部和东部等区域,西部和南部地区气候干燥、降
雨量少。
外资企业在蒙古国经营农业,主要以租赁方式获取土地,同蒙古国私有土地所有者
签订长期土地租赁合同。近两三年,赴蒙古国投资农业的中资企业数量快速增加,在蒙
古国从事小麦、油菜籽、牧草、温室蔬菜种植等。
【林业领域】
蒙古国允许外资企业投资林业领域。蒙古国境内部分领土为草原和戈壁地貌,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