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Bakri Hassan Salih)为第一任政府总理,并于2017年5月完成民族和解
政府组阁。
2018年12月起,因物价上涨等因素,苏丹国内掀起静坐游行浪潮,要
求总统巴希尔下台。2019年4月11日,苏丹军方宣布推翻巴希尔政权,成
立军事过渡委员会管理国家。2019年8月17日,军事过渡委员会、苏丹国
内反对派(以”自由与变革力量“联盟为主)等各方势力正式签署《宪法
宣言》,国家进入39个月的军民联合执政过渡时期,主权委员会作为国家
集体元首,过渡政府负责行政,议会负责立法。过渡时期以经济改革、全
国和谈和推动“资助恐怖主义国家”名单除名为主要目标任务,在南苏丹
中间斡旋下,历经一年时间,于2020年10月3日签署朱巴和平协议,主要
反对派均签署该协议。2021年2月由各派系组建的第二届过渡政府履职。
【宪法】1973年4月实行首部宪法,1985年4月废止。同年10月颁布过
渡宪法,1989年6月30日废止。1998年6月30日颁布并实行新宪法,规定苏
丹是多种族、多文化、多宗教国家,国家实行建立在联邦制基础上的非中
央集权制;总统是国家主权的最高代表、军队最高统帅,拥有立法、司法、
行政最高裁决权,由全民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一届;议会为
立法机构;司法独立;确立言论、结社自由原则和政治协商原则;宗教信
仰自由,各宗教平等相处,南北方公民权利义务平等。2002年4月,全国
大会党协商会议就修宪问题作出决定,取消总统任期两届的规定,可连选
连任。2005年7月,巴希尔总统签署了成立苏丹民族团结政府的过渡期宪
法。过渡期为6年,过渡期内苏丹保持统一,实行“一国两制”,建立南北
两套立法系统。南方成立自治政府,北方保持建立在伊斯兰法基础上的政
府机构,过渡期后南方可行使民族自决权。2011年南苏丹独立建国后,苏
丹沿用过渡期宪法,并研究制定新宪法。2019年4月,军方宣布解除巴希
尔总统职务,成立军事过渡委员会接管政权,终止宪法。2019年8月17日,
苏丹各方正式签署《宪法宣言》,作为苏丹过渡时期国家运行准则。
【议会】根据1998年颁布实施的宪法,国民议会为苏丹国家立法机构,
75%的议员由直选产生,25%由社团、组织间接选举产生,议长由第一次
议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议会任期4年。2019年4月,苏丹军事过渡委员会
接管政权,解散议会。经军方与反对派商议,过渡政权时期,议会将由300
人组成,其中67%将被分配给“自由与变革力量”,其余33%将被分配给
不属于反对派联盟的其他政治力量。受和平谈判进展缓慢等因素影响,苏
丹国民议会尚未完成组建。
【政府】2019年4月,苏丹军事过渡委员会接管政权,解散原政府,
承诺2年内将权力移交给文官政府。2019年成立过渡政府,主要由“自由
与变革力量”提名的文官组成。
【司法】全国设高级司法委员会。下设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院。首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