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苏丹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苏丹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苏丹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84页 · 54,134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7

PDF第47页文字

正文模式
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贸易和供应部是苏丹对外贸易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贸易管理、数
据统计、规章制度制定。
5.1.2 贸易法规
苏丹贸易法规体系以英国殖民时期的《贸易促进法》为基础衍生而来。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出口规定】根据苏丹《贸易促进法》规定,出口商需要在进出口注
册局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出口业务。根据苏丹中央银行2018年2月
最新政策,所有出口须事先取得中央银行许可,中央银行或其指定商业银
行在收到出口商品等额预付款或银行担保后,方可发放出口许可。
2020年初,苏丹贸易和供应部以2009年规范竞争和反垄断法为依据,
宣布从2020年4月1日开始暂停各类花生出口,旨在打击囤积花生干扰市场
秩序的行为。此后,为应对新冠疫情,贸易和供应部公布2020年第41号部
令,决定自4月15日起暂停高粱出口,通过粮食储备以解决需求缺口。
【进口规定】进口商必须进行进口申报,出具商业发票、原产地证明、
检疫许可证明(如需要)、苏丹标准计量局或其他对于特殊商品要求提供
的相关证明以及有关银行的手续;进口商必须支付相应的税费,其所进口
的货物才可放行(直接交货除外);需要办理关税优惠时,进口商需提供
原产地权威部门出具的、具有效力的原产地证明。对于《投资法》中规定
的项目和《海关法》第54项条款规定的内容,可以适用免税规定。根据2018
年2月苏丹中央银行最新政策,所有进口产品必须在取得中央银行许可后
方可实施,对外付汇必须通过本国商业银行系统,通过其他途径付款的商
品不予批准进口。
【禁止进口的商品】根据苏丹《贸易促进法》,有违伊斯兰教义和涉
及国家安全的限制性商品(包括酒类、麻醉品、赌具、武器和军火)不得
进口。
2009年1月,苏丹农业和林业部公布了拟限制和禁止进口的农产品名
单以保护苏丹农产品免受进口农产品冲击,主要是水果、蔬菜、香草和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