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突尼斯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突尼斯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突尼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57,19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27

PDF第27页文字

正文模式
1.5.5 教育和医疗
【教育】 突尼斯实行九年制基础义务免费教育制。 全国近1/4的人口在
各级学校学习。 小学入学率99%, 大学入学率为31.7%。 各类大专院校178
所,其中大学共16所:宰敦大学(伊斯兰高等学府)、突尼斯大学、突尼
斯玛纳尔大学、迦太基11.7大学、玛努巴大学、中部大学、斯法克斯南方
大学等。
【医疗】突尼斯全国医疗卫生服务网比较完备,卫生保健水平在非洲
和阿拉伯国家中名列前茅。医院分公立和私立两种,此外还有大量的私人
诊所。公立医院诊疗费一般为每次15第纳尔(约50元人民币),私人诊所
收费较高,一般为50第纳尔,患者凭医生处方到药店购买药品。
全国卫生系统共有各类医务人员和职工11.87万名 (2017年) , 其中护
士2.87万名。 全国平均每768人有一名医生 (2017年) ,平均每3270人有一
名牙医 (2015年) , 平均每4373人有一名药剂师 (2016年) , 平均每330人
有一名护士。医疗设施分公立医院、私人医院和个人诊所,以公立医院为
主,共176所,有17269张床位,私人医院有床位1800张,另有卫生站1050
个。 截至2017年, 各类公立医疗场所共2333家, 各类私立医疗场所8237家,
药店2037家。
医疗保障制度分为义务基础制和非强制性补充制。 义务基础制要求突
尼斯本国就业人员按工资的6.75%(雇主承担4%, 雇员承担2.75%) 、 退休
人员按退休金的4%向全国医保基金缴纳医疗保险, 患者到医院看病治疗需
要承担的医药费部分一般不超过20%。非强制性补充制主要承担义务基础
制不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以及费用需要自理的部分。突尼斯已有74%的居
民享受医疗保险,8%的居民持有免费医疗证。
外国人不被纳入突尼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但可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
医疗保险。
2018年, 突尼斯人均寿命为76.51岁, 其中男性为74.49岁, 女性为78.54
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