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突尼斯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突尼斯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突尼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57,19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8

PDF第98页文字

正文模式
突尼斯工程承包项目的业主通常要求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当
地企业。如果当地企业出现工程延期,业主则主要处罚总承包商。因此,
中国承包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时,要注意选择当地信誉好、施工能力强的企
业作为合作方,向其分包部分工程。此外,中国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应与业
主谈判,争取业主同意将分包工程款交给中国公司,由中国公司支付给分
包商,以便对其有所制约。
(3)实行本土化经营
突尼斯政府鼓励企业雇用本国人, 并依据行业对最低当地用工比例有
不同要求。总体而言,当地劳动力充足且成本较低。中国企业在突开展工
程承包时,除派遣必要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人员外,多数岗位应积极考
虑聘用当地人员,实行本地化经营。
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中方员工和本地员工的关系,签订合规的劳务合
同,及时为当地工人缴纳社保,避免劳务纠纷。本地员工偶有为表达自身
诉求采取罢工、静坐等抗议方式,可能会影响工程实施,中国企业注意防
范该风险。
(4)加强与地方工会联络
中国企业在突尼斯承揽工程项目以及雇佣当地工人时, 要注意和当地
工会沟通联系。
(5)遵守当地制度安排
突尼斯部分城市存在社会安全隐患, 中资企业在选择和开展承包工程
时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 应尊重和遵守突尼斯官方为保障人员安全做出的
安排,配合做好安保工作。
7.4 劳务合作
突尼斯劳动力充足,受教育程度较高。但因国内就业岗位有限,失业
率较高,中资企业难以在突尼斯开展劳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