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贸易管理部门的许可。主要涉及包括卫生及健康(动物内脏、某些化
学产品)、安全(武器)或是与本地生产相关(如传统地毯、工艺品)的
敏感商品;
(3) 进口废品、 翻新产品和旧货, 以及暂时被限制在自由进口类商品
以外的商品。进口这些商品同样也需要获得进口许可。
总体来说,除影响公共秩序、卫生、健康、道德、动植物保护和文化
遗产的产品外, 其他所有产品可自由进口。 突尼斯政府为了保护国内企业,
对一些进口产品实行配额制度。 大约3%的进口产品需要进口许可 (如农业
产品、汽车、纺织),对与本地工业形成竞争的消费品限制尤为严格。
非自由进口类商品包括活猪、硫酸、亚硝酸盐、抗菌素、放射性元素
和同位素、金、银、铜、镍、铝、铅、锌、锡等金属废料和残渣,刀具、
眼镜架、钟表、武器、打火机、航空器等。此外,进口旅游车和个人轿车
需申请进口许可。
【出口限制】 突尼斯第96-1118号法令 《非自由贸易商品》 附录中列举
了非自由类出口产品,主要包括软体动物、小麦、玉米、珊瑚、金、银、
货币;钢铁或含钢铁元素的废料,铝、铜、锌、锡等金属废料和残渣;以
及氟、氯、溴等贵金属元素,渔船、武器、文物、邮票等。
提醒中国企业注意: 突尼斯贸易管理部门通常以部门条令形式不定期
发布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清单或是暂时需要申请进口许可的商品清单, 清单
上的商品调整幅度较大,中国企业在进口或出口商品前应查询确认。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动物检疫】根据突尼斯对外贸易法相关条款,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进
出口需在设有海关办公室的边检站进行动物检疫。 进口的动物和动物产品
必须出具由出口国官方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证明其健康、卫生并与突
尼斯现行的卫生、健康要求相符。从突尼斯出口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必须获
得由突尼斯农业部下属兽医服务部门签发的检疫证, 证明其与进口国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