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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突尼斯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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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57,19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8

PDF第8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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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各种税申报时间主要分月份申报和季度申报。 月份申报主要有
个人所得税、房租税、社会住房基金、增值税、印花税、地方税等,在次
月25日之前申报,最迟不能超过28日,否则将被罚款。季度申报主要有福
利税和保险税,在季度末次月15日之前,不按时申报将被罚款。申报纳税
时,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本的纳税材料。
企业所得税每年分3次申报, 具体时间是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
之前申报。 企业按照上年上缴税额的30%申报, 次年3月以前按决算数申报
结清。
6.4.2 报税渠道
报税渠道是企业通过当地聘请的会计师到税务局申报或通过网上申
报。
6.4.3 报税手续
企业需要到税务局领取专门的申报表。申报表需用阿拉伯文填写,由
企业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 按月份申报时, 需附雇员详细资料;
按年终申报时,需附上企业1年经营状况详细报表。
6.4.4 报税资料
根据企业在突尼斯的业务经营范围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只需要
提供企业经营许可证和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做出的财务报表。 年度财务报表
应在3月25日之前存入CIT退税给税务机关。
6.5 工作准证办理
6.5.1 主管部门
突尼斯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管理的部门是职业培训部 (外国劳工处) 。
详见网址:www.emploi.gov.tn/fr/
6.5.2 工作许可制度
突尼斯对外来劳工管理严格, 外国人在突尼斯工作居留必须得到突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