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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突尼斯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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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57,19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7

PDF第7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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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劳动法核心内容
【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无
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员需经过试用期。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包含合同的
执行期限或确定合同终止时应完成的工作。
【解聘】 雇主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 须在终止合同前1个月将终止合
同通知书以挂号信形式送达雇员, 通知书中必须说明解聘员工的合理理由。
如果雇员以固定期限合同方式提供服务, 在双方约定的固定期限到期
后,雇主没有终止雇佣合同,雇员在合同到期后仍继续提供服务,固定期
限合同将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工时】非农业领域的工作时间每周最多不超过48小时,也可以与雇
主联合会和工会协商,将工作时间调整到40小时。雇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
超过10小时,如果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企业应给予雇员相等的休息时间
补偿。
一些特殊行业或工作岗位如果需要工作的时间较长, 每周工作时间最
多可以延长到64小时。 农业雇员的合法工时为每年30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最多不超过2700小时。
雇主在每个工作日必须为雇员设立一次或多次休息时间, 不得让雇员
连续工作6小时以上。
【加班和工薪】非农业雇员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48小时,超出48小时
以外的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75%。
除紧急工作需要超时加班外,每周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农业雇员的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125%。
【社保基金和社保待遇】 突尼斯相关法律规定, 雇员被聘用后的第2个
月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社保基金缴纳比例为员工工资的25.75%, 其中雇主
缴纳15.5%, 雇员缴纳9.18%。 雇员缴纳的部分由雇主按月从雇员工资中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