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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突尼斯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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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6页 · 57,19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4

PDF第6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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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投资主管部门
(1)突尼斯投资署(TIA),隶属于经济、财政和投资促进部,负责
为项目投资额在1500万突尼斯第纳尔以上的投资咨询和办理企业注册, 不
分行业。 同时, 为外国投资者牵线搭桥, 提供各种投资服务。TIA拟将整合
所有投资促进机构,但目前尚未完成整合工作,仅负责大项目投资。
网址:www.tia.gov.tn
(2) 外国投资促进署 (FIPA) , 隶属于经济、 财政和投资促进部, 主
要负责为来突尼斯的外国投资者提供帮助,促进在突尼斯的外国投资。该
署在若干国家设立了分支机构。 中国企业可向突尼斯驻中国大使馆咨询了
解有关在突尼斯投资政策信息等情况。
网址:http://www.investintunisia.tn
(3) 工业和创新促进署 (IAPI) , 隶属于工业、 能源和中小企业部,
主要负责工业领域的投资咨询和办理企业注册。
网址:http://www.tintunisieindustrie.nat.tn
(4)农业投资促进署(APIA),隶属于农业和水力资源部,主要负
责农业领域的投资咨询和办理企业注册。
网址:http://www.apia.com.tn/
5.2.2 投资行业的规定
突尼斯的投资法律法规主要有第2016-71号《投资法》、第2018-20号
《初创企业令》、第2018-35号《企业社会责任令》。
2016年颁布实施的《投资法》明确了外国投资者的诸多权益,进一步
鼓励外商投资,如投资者可以自由持有、租用和开发非农业不动产,以进
行直接投资或扩展其用途;在权利和义务类似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的待
遇不得低于本国投资者;根据现行法规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的资金、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