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经济收益补贴: 对于使用新技术改善生产的设备或非设备投入、
用于研发的资金以及培训员工并使其获得能力认证而支出的费用进行补
贴;
(4) 员工技能开发补贴: 出于社会安全稳定的考虑, 由国家和雇主共
同向首次长期雇用的突尼斯籍员工发放工资, 国家根据企业对地区经济发
展的贡献度支付部分工人工资;
(5) 可持续发展补贴: 对于经认证超过30万第纳尔的投资项目, 例如
消除(水及空气)污染、使用清洁技术不造成污染、使用新技术及成套除
污设施的项目,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投资,均补贴50%。
5.4 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截至目前,突尼斯尚无相关政策和法规。
5.5 绿色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截至目前,突尼斯尚无相关政策和法规。
5.6 企业税收
5.6.1 税收体系和制度
目前,突尼斯实行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全国实行统
一的税收制度。外国公司和外国人与突尼斯的法人和自然人同等纳税,基
本属于属地税制。突尼斯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消费税、注册和印花税等。
5.6.2 主要税赋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 按6级超额累进制税率征收, 企业雇员应缴纳的个人所
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税率详见下表:
表5-3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