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2025年版) 65
5.9.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一般而言,突尼斯限制外国人或企业拥有土地,严格禁止外资拥有农
业用地。根据2016年《投资法》,外国投资者可以自由持有、租用和开发
非农业用地,以进行直接投资或扩展其用途。
5.10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突尼斯政府主要鼓励实业投资,金融体系主管部门主要有资本市场管
理局(CMF)、突尼斯证券交易所和中央证券存管机构(STICODEVAM)。
资本市场管理局网站: www.cm.tfn/。
突尼斯的相关法律规定,外资公司参与证券交易与本土公司享受同等
待遇。但是由于当地金融市场小,融资作用相当有限,到目前为止并没有
外资公司在突尼斯上市。突尼斯现有 87家上市公司,主要为银行业、保险
业、零售业企业。
突尼斯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vm.cotm.tn/。
5.11 环境保护法规
5.11.1 环保管理部门
突尼斯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环境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环境保护的
方针政策,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负责环保立法,宣传可持续发展理念,
制定相关标准。
环境部网址: www.envonnemrient.gov.tn,电话:00216-70728455。
5.11.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突尼斯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水法》《空气质量法》《水土
保持法》和《森林法》等。最新一部涉 及投资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是 2005
年7月 11日颁布的 2005-1991号《环境影响评估及确定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或需招标的企业类别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