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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孟加拉国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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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9页 · 70,744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3

PDF第43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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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天然气及主要石化产品、黄麻种、小麦、武器、放射性物质、考古、人体器官及

血液,除冷冻虾以外的其他虾类产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此外,为鼓励出口,孟加

拉国政府还特别为纺织企业、冷冻鱼、黄麻、皮革、船舶、农产品加工品等产品制定了

特殊政策。

   参考网站:https://mincom.gov.bd/site/view/policies/Policy-and-Policy-Order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孟加拉国自2000年2月15日开始实施进口商品“装船前检验制度”(PSI),对输往孟

加拉国的货物在装船前实施货值评估及散装状态检验(CKD或SKD检验)。PSI属强制

性进口管理规范,除非另有规定,该制度适应于世界各国和地区所有向孟加拉国输入的

货物。PSI制度旨在防止进口商低报发票金额或错报H.S.编码,但它对孟加拉国进口贸易

造成较多的问题,如PSI公司签发清洁报告不及时导致进口商无法及时报关,PSI公司高

估货物价值导致进口商多付关税等。目前,装船前检验制度(PSI)已经非强制要求。

   参考网站:http://bangladeshcustoms.gov.bd/procedures/p_import/123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孟加拉国海关隶属于国税局。海关管理依据的主要法规为《1969年海关法》及《2023

年海关法修正案》。孟加拉国进口关税税率基本在0-25%区间。绝大部分进口商品关税

为3%、5%、12%或25%。孟加拉国每财年在国家预算中调整进口关税(CD)、补充关

税(SD)、附加税(VAT)、预扣税(AIT)、预增税(AT)等税率,请出口商予以关

注。

                  表 5-1   孟加拉国主要商品进口关税

                    商品名称                          关税税率

 鲜活动物、烟酒饮料、木材及木质工艺品、珠宝及贵金属、武器弹药、古董               5%—25%

  蔬菜、食用油、化工产品、纸浆、矿产、纺织品、交通工具、医疗器械                 0—25%

     橡胶、橡胶产品、皮革及制品、陶瓷及玻璃器皿、机械及配件                 3%—25%

                 皮鞋、人造花、假发                         25%

资料来源:孟加拉国海关

5.2 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