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报税时间
(一)财年周期
孟加拉国财年为每年 7月 1日至次年 6月 30日。
(二)增值税(VAT)申报与缴纳
通用规则:按月申报,需在纳税期结束后的第 15天前提交 VAT 申报表并完成缴纳。
特殊豁免群体申报期限延长至每月 20日:
政府、半政府及自治机构
银行、保险公司
“个人名义 BIN注册人(Personal BIN)”的零申报(NIL Return)
(依据税务手册 VAT 申报章节)
(三)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年度申报
公司必须在以下时间节点提交所得税申报表:
财政年度结束后第 9个月的第 15日或每年 9月 15日(以较晚者为准)
国家税务局(NBR)可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延期通知,企业需关注当年公告。
(依据所得税法相关条款及税务手册指引)
1.4.2 报税渠道
(一)线上申报为主
企业可通过国家税务局(NBR)电子申报平台进行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申报,包括:
· e-Rturne(所得税在线申报 )
· LTU VAT / iVAS 系统(增值税申报)
(二) LTU 管理的大型纳税人
被列入 LTU(TxaLpagearyers Unit)的企业由专门税务官员负责管理,须使用 LTU
专用在线平台。
(三)专业代理服务普遍
大多数企业委托本地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税务代理进行月度 VAT、年度所得税申
报与税局沟通。
1.4.3 报税手续
(一)增值税申报流程(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