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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孟加拉国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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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9页 · 70,744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8

PDF第4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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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2年7月1日开始起,对于女性纳税人,年度总收入中的40万塔卡适用零税率。对于
男性纳税人:年度总收入中的35万塔卡适用零税率。对于65岁以上的纳税人:年度总收
入中的45万塔卡适用零税率。
【关税】 孟加拉国现行的关税税率档数总共六档, 从低到高依次为0、1%、5%、10%、
15%和25%。 机械设备类产品关税税率为1%—25%, 基础原材料关税税率7%, 半成品关
税税率1%—10%,成品关税税率25%。为了鼓励进口原料加工后再出口,孟加拉国对医
药原料、机械设备、家禽饲料及相关机械设备、皮革用化学制品、纺织用原料和机械、
太阳能设备等产品,免征进口关税,同时,对国防设备、私人发电设备也免征关税。
【增值税】从1991年开始,孟加拉国在产品和服务的进口、生产、销售环节征收增
值税。企业年营业额在3000万塔卡以上的,增值税税率为15%;年营业额在3000万塔卡
以下的, 征收4%的增值税。 为推进网上申报缴税, 要求增值税纳税人重新取得增值税纳
税人识别号。部分情况可以简易征收。
【附加税】孟加拉国对某些奢侈品和烟酒、化妆品、食品、陶瓷、大排量汽车、空
调、冰箱、电视机等进口产品,另行征收20%—350%的附加税。孟加拉国还对部分服务
业征收10%—35%的附加税。
【数字税】 自2018年7月1日起, 向孟加拉国客户销售数字服务的外国企业必须对其
在该国的销售缴纳增值税。税率根据数字服务类别为标准15%或降低的增值税率5%。
【其他税种】孟加拉国对化石燃料的使用征收环境税,按其销售价格税率为:化石
燃料——汽油12.9%、柴油10.2%、煤油10.2%、燃料油15.7%。
5.4 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4.1 经济特区法规
为了更好地刺激孟加拉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提高工业化水平,促进投资和创造就业
机会,孟加拉国政府采取了“门户开放政策”来吸引外国投资,先后成立了孟加拉国出
口加工区管理局(Bangladesh Export Processing Zones Authority)(简称BEPZA)(参考
网站 :https://www.bepza.gov.bd/)和孟加拉国 经济园区管理局 (Bangladesh Economic
Zones Authority(简称BEZA)(参考网站:https://beza.gov.bd/)。上述机构是促进、吸
引和便利外商在加工区和园区投资的政府官方机构,均是首席顾问办公室(总理府)直
属机构。 孟加拉国还先后出台了 《孟加拉国出口加工区管理法》 (The Bangladesh Ex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