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投资主管部门
孟加拉国投资管理部门较多,分工很细。外国投资者和当地投资者一样,需要根据
投资的区域、规模、行业和股比,选择相应的投资管理机构。
【孟加拉国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Bangladesh Export Processing Zone Authority ,
BEPZA)】负责注册、管理出口加工区内的所有项目。
【孟加拉国经济园区管理局(Bangladesh Economic Zone Authority,BEZA)】负责
注册、管理经济区内的所有项目。2019年10月,BEZA启用一站式服务中心。
【孟加拉国小作坊工业公司 (Bangladesh Small & Cottage Industries Corporation ,
BSCIC)】负责注册投资3000万塔卡以下的工业项目和注册投资4500万塔卡以下的老项
目改造,更换设备或扩大规模。
【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包括发展基金(Development Fund Institutions, DFI )和国
有商业银行(Nationalized Commercial Bank, NCB)】 负责审批注册他们资助的工业项目。
【孟加拉国计划委员会(Planning Commission of Bangladesh Government)】负责审
批孟加拉国公共部门与内外资私营部门合资的公共部门项目(孟加拉国公共部门股比占
50%以上)。
【孟加拉国投资发展局(Bangladesh Investment Development Authority, BIDA)】负
责审批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2019年2月,BIDA开通一站式投资服务窗口。
5.2.2 外资法规
外国投资相关的法规主要有: 《1980年出口加工区法案》 《1980年外国私人投资 (保
护和促进)法案》《1989年投资委员会法案》《1996年私营出口加工区法案》《2010年
经济园区法案》和《2015年公私合营法案》。参考网站:http://bida.gov.bd
5.2.3 外资优惠政策
(1)在投资准入方面,赴孟加拉国投资只需到孟加拉国投资发展局办理登记注册
即可,无须事先批准。对于在孟加拉国出口加工区内进行的投资,受孟加拉国出口加工
区管理局管辖; 对于在孟加拉国经济区内进行的投资, 受孟加拉国经济园区管理局管辖;
对于在电力、 矿产资源和电信领域的投资, 则须获得孟加拉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2)对出口加工区、经济区及特定行业的外国投资者实施税收减免;
(3)对外国投资主体实施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