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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 担保、 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 业务,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银行 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保障自身 利益。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 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 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 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 也可使用中国进 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8.2.12 遇到问题时积极寻求保护 对于已发生的贸易纠纷, 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处理。 如对方涉嫌违法犯罪, 应及时报案或起诉,积极主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必要时,聘请当地律师等专 业人士协助。 如希望与对方协商解决, 则应达成书面一致, 切不可轻信对方的口头承诺, 以免给自身造成损失。 必要时可以寻求当地政府、 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及相关协会组 织的帮助。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 中资企业可以更好地应对在孟加拉国投资合作中可能遇到的各 种风险和挑战,提高投资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