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由伊方合作伙伴为中方人员申请和办理工作许可、居住许可及签证。
附录1.5.4 提供资料
外资机构向伊朗劳动部申请工作许可时,劳动部会安排会议讨论工作许可的要求,
如外资机构雇用伊朗人、交保险等条件。但各种条件不是固定的,有时会根据主管人的
意愿发生变动,或提一些比较严苛的要求。条件谈妥后,才会通知外资机构申请工作许
可。
获准申请工作许可后,需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并提交相关资料:
从劳动部领取申请表格,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原件、护照复印件、入境签复印件、
学历的英文公证、英文的劳动合同及公证(这两个公证应有中国外交部的印签)、照片
(约12张),连同填好的申请表格一起送交劳动部。大约一周后,劳动部会签发一份公
函给外交部,请外交部将申请人的入境签证改为工作签证。外交部收到公函后,会向申
请人签发一份给出入境管理处的文件,申请人必须持外交部的文件,连同约 115万里亚
尔的伊朗Melli银行交款收据和本人护照送交出入境管理处。 出入境管理处在护照上盖章
确认申请人的入境签证已经暂时改为工作签,有效期自动延期 1个月。上述手续必须在
入境签证在伊朗有效停留期截止日期前完成。 之后, 持所有上述文件资料, 以及伊朗Melli
银行出具的140万里亚尔收款单在劳动部申请正式工作准证, 一般2周内办好。 申请到工
作准证后, 在伊朗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工作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收费约150万里亚尔) , 如
果申请人的护照上有多次入境签证和在伊停留日期记录, 出入境管理处将按照其在伊朗
的停留日期计算, 每天需交纳30万里亚尔罚款, 罚款时间从申请人首次入境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