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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伊朗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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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7页 · 76,06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7

PDF第8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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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资企业在伊朗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8.1 主要风险
8.1.1 对外贸易
中国贸易商在伊朗开展贸易应该注意以下问题和风险:
(1)警惕伊方部分客户违约或拖欠货款风险。 无论贸易额大小, 建议签订书面贸易
合同, 并在合同的争端解决条款中明确双方责任、 义务及纠纷解决的途径、 时限和程序。
如果有可能,规范完善的第三方国际仲裁,由双方签字确认。避免赊账,即使是多年贸
易往来的老客户,也不要轻信伊方客户的承诺,勿轻易接受先发货后付款条款。警惕伊
方客户找各种理由不付款,随时关注到港货物清关情况。根据伊朗海关规定,货物到港
3个月后, 如无人清关提取, 则海关有权将该批货物拍卖处理。 如果发现伊朗方面有意拖
欠,企业应立刻采取措施,早日办理退运,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在贸易过程
中, 还应特别关注开展业务合作的伊朗银行、 当地合作公司及合作业务领域是否属于受
制裁的范围,以及中国有关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与其开展正常合作。
2025年以伊武装冲突以来, 多家中方企业分别反映其伊方合作伙伴出现不按合同支
付或发货,甚至发生伊方合同主体失联等情况,使中方企业面临损失。建议在双方进出
口合同约定时严把支付、发货关,尽量采用降低我经营风险的约定。
(2) 关注伊朗货币汇率、 海关税率以及贸易环节各项收费变动。 由于长期受国际制
裁影响,伊朗货币汇率波动幅度较大,其关税政策、各项收费也有较大的随机变化,已
出现多起伊方客户拖欠货款等情况。 伊朗信息较为封闭, 外界了解有关信息有较大难度,
建议企业与伊方客户开展新贸易合作前,多方搜集有关情况资料、政策等相关信息。
(3) 勿轻易相信伊方客户提出的 “独家代理” 要求。 不少中国企业在伊朗开展贸易
的过程中,都遇到伊方提出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的要求。其主要方式为,中方缴纳一
定数额的保证金, 确保将货品交给该伊朗公司独家代理销售, 但对伊方的义务并无明确
规定。部分中资企业“想当然”,签署该协议并缴纳保证金,但当伊朗方面拖欠货款、
延迟提货,甚至与其他同行业企业再次签订协议时,所谓“独家代理”根本无法约束伊
方行为,终止合作还将导致保证金损失。总体来说,伊朗企业对“独家代理”的认识与
国际上的一般认识有较大偏差。 中国企业如果遇到伊朗方面类似要求, 建议在协议中明
确伊朗方面应尽的义务,如保证出货量等,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