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时酿成群体性事件。所幸,企业与业主及时化解后续事件,并采取手段控制舆论,
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8.2 防范风险措施
2025年以来,伊以冲突爆发,美国対伊制裁力度加剧,欧三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启
动“快速恢复制裁”机制。在伊朗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时,要特别注
意做好伊朗宏观政策分析评估, 对所合作的领域是否涉及制裁要有判断, 对所涉及的风
险要充分评估。事前要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要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
切实保障自身利益。 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 对项目所在地
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
其次,在伊朗中资企业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 多家中资企业在伊朗开展贸易及投资
业务时, 都遇到了某伊朗商业银行信用证到期不付款的违约、 买方编造伊朗托收银行信
息骗款、黑客攻击邮件篡改银行账号等问题。因此,在伊朗开展投资业务的中资企业,
必须加强防范,做好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
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
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
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 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
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
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