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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伊朗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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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7页 · 76,06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2

PDF第9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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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员工的比例至少应达到1:3, 即每进入伊朗市场1名外国人, 至少要另外聘用3名伊朗
人。伊朗部分省份对雇员本地化的比例要求更高,但在实践中为了促进本地就业,企业
也可在政府默许下灵活处理雇员比例问题。
外国劳务事务由伊朗劳工部外国劳务司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098-21-88977829,传真:0098-21-88977830。
伊朗境内的各特殊经济区域有各自相对独立劳工主管部门, 可以更为便捷的方式签
发区内外国人的工作签证。
中资企业赴伊开展劳务合作应注意:
(1)赴伊劳务人员准备工作
要做好出国前的培训工作,在伊朗期间,中方人员应遵守伊朗法律、法规,尊重伊
朗人生活习惯。
应准备好赴伊朗人员学历公证, 必要时还需准备好身体健康证明。 明确伊方征收的
人员税费承担方。鉴于伊方相关法规随意性较大,一般应要求雇主承担,中方仅在必要
时提供资料,避免双重征收或超额征收。
(2)到伊劳务人员工作安排
雇主要明确劳务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和计算标准,特别是节假日、加班、加点的计算
标准,明确国际机票、在伊朗期间的交通、居住、生活费用等的承担方,如雇主承担,
应明确具体标准。
要明确劳务服务工作范围和内容、工作标准要求。
(3)安全保障
明确雇主的安全保卫责任。及时制定人员安全撤离应急预案,应付突发事件。做好
疫情防控工作。
组织外派人员到伊朗工作,一定要走合法程序,在国内需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
及时存缴备用金;在劳务人员赴伊朗之前,要敦促伊方业主办理工作签证;劳务人员到
伊朗后,要求伊方业主及时办理工作准证和居住证。
有关企业组织人员赴伊务工,要严格遵守《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对外承包
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若企业违反规定,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中国驻
伊朗大使馆将按规定把情况报国内严肃处理。
【案例】某中资企业承建某化工项目时,工地中方工人与伊方工人出现摩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