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许商品:根据规定,无需取得许可即可出口和进口的商品;
(2)限制商品:需取得许可才能进口和出口的商品;
(3) 禁止商品: 依照伊斯兰教义 (根据买卖和消费信用) 或根据法律被禁止进口和
出口的商品。
【进口管理】 伊朗的工矿贸易部在每年伊朗农历的元旦 (3月21日) 颁布进口项目规
定, 该规定将进口货物分为四等: 授予全权、 有条件授权 (若干部门决定的) 、 未授权、
禁止的(按伊斯兰教的法律和规定禁止进口的)货物。由于“进口规定”不断变化,因
此如果有需要,需提前向主管的“采购供应中心”询问。
伊朗《海关法》规定下列商品禁止进口:
(1)海关税目表和专门法律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认为属于不许进口的商品;
(3)任何武器、猎枪、炸药、雷管、子弹、炮弹、爆炸物、易燃易爆物品,除非获
得国防部和武装部队后勤部的许可;
(4)任何毒品,除非获得卫生医疗教育部的许可;
(5)空中摄影、摄像专门仪器,除非获得国防部和武装部队后勤部的许可;
(6)任何发射机及其零配件,除非获得邮电部的许可;
(7)经伊斯兰文化指导部认定,属破坏公共秩序、有损国家形象、宗教风化的唱
片、录音带、电影片、书籍;
(8) 经情报部队认定属破坏公共秩序、 有损国家形象、 宗教风化的杂志、 报纸、 图
画、标记、出版物;
(9) 外表外包装上、 提货单及有关文件上有破坏公共秩序、 有损国家形象、 宗教风
化的句子或标记的商品;
(10)在发行国已作废的外国纸币、仿制的纸币、邮票、货签;
(11)彩票;
(12)会使消费者和购买者因为商品外包装上的名字、标志、商标或其他特征而对
原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和其特性产生误解的商品。
2015年7月, 伊朗开放热带水果进口。 伊朗农业部宣布对香蕉、 菠萝、 椰子和芒果进
口不设置任何限制,以防止水果进口垄断。除伊朗本国不能出产的热带水果外,伊朗农
业部禁止任何其他水果进口,以保护伊朗本国农民和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