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2.3 政府采购
按照哈萨克斯坦政府规定, 自2016年起, 所有政府采购原则上都应通过政府采购网
进行。
附录1.2.4 许可手续
施工许可证由建筑领域的授权机关“国家(或地区)建筑委员会”发放,申请人向
授权机关提供从事项目所需全部文件及许可证手续后,许可证发放单位在 1个月内做出
是否签发许可证的决定。
建筑工程项目结束(技术不复杂的项目除外)需要通过国家验收委员会的验收。国
家验收委员会的验收结果报告是国家登记项目投产财产证明的基础文件。
附录1.3 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
附录1.3.1 申请专利
哈萨克斯坦实行专利公开检验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对发明和工业样品发放两种类型
的保护许可证书。按公开检验制度,首先将发放初步专利证书。之后,申请人如果愿意
继续保护该项目, 就应该申请进行实质性评估, 授权机关根据其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发放
专利证书。(https://kazpatent.kz/ru/faq/2075;https://kazpatent.kz/ru/faq/2074)
附录1.3.2 注册商标
按照哈萨克斯坦有关法律,哈萨克斯坦知识产权局通常不直接受理外国人的商标注
册申请, 外国申请人需首先向当地知识产权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 凭借事务所出具的证
明方可到阿斯塔纳知识产权局办理注册手续。(https://kazpatent.kz/ru/faq/2073)
哈萨克斯坦司法部知识产权保护局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 具体事宜可登录
知识产权局网站www.kazpatent.kz查询。
附录1.4 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报税的相关手续
附录1.4.1 报税时间
所有在哈萨克斯坦从事经营活动的哈萨克斯坦籍法人和外国籍法人都应该在税务
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对未登记和逃税者将处以罚款。纳税人有居民和非居民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