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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哈萨克斯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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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7页 · 75,664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7

PDF第97页文字

正文模式
人员职务标准技能评定》《工人工种及职业技能工资统一指南》《工人技能工资评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01-99工种国家分类目录》的技能要求。
(3)拟引进外国劳务人员职业技能证明文件。
①依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程序认证的学历证明公证翻译件 (用哈萨克语或俄语
填写的复印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所加入的国际法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②工作履历信息,需附劳务人员原单位公函纸填写的工龄证明 (从事专业技能时间)
或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承认的其他证明文件。
(4)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央教科执行机关在引进外国人及无国籍人士任职高校、
科研机构教师及科研人员时,对外国专家相应职业水平作出的结论。
(5)雇主与引进外国劳务人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证明无误的副本公证件(翻
译成哈萨克语或俄语)。
(6)工程、服务合同及证明无误的副本公证件(翻译成哈萨克语或俄语)。
(7)中哈方员工比例信息。
(8)无犯罪纪录证明。
(9)无妨碍拟从事职业的疾病的体检报告。
(10)医疗保险。
当地就业机关应在10日内发放许可证, 但不包括以下情况: 申请人没有提供某些或
全部必须的文件; 申请人没有完成过去所发许可中规定的附加条件; 所在地区的额度已
满。
哈萨克斯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外国人劳务许可证配额的发放权下放到各州, 由各
个州的劳动社会保障局执行。
哈萨克斯坦劳务许可证制度有别于其他国家, 许可证只发给雇主, 而不是工人本人,
许可证不能转让第三方。 申请劳务许可的外国人员年龄不能低于23岁, 男性不能超过63
岁,女性不得超过58岁。
附录1.5.4 提供资料
【法人和自然人申请劳动许可应提供的文件】包括:标准格式的申请书;申请者符
合从事该项经营所需专业要求的证明文件;已交付从事某个别行业所需费用的证明文
件。
【外国公民由哈萨克斯坦企业 (雇主) 代为申请劳动许可时所应提供的文件】 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