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防范风险措施
中资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
意事前调查、 分析、 评估相关风险, 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 切实保障自身利益。
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 当地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
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
(1)深入进行市场调查, 切实做好选项工作。 在充分调研基础上, 对投资合作项目
可行性、业主实力和资信情况作全面客观评估,选择技术和成本有相对优势的项目,不
可一哄而上。对于有价值的项目应长期跟踪,做充分准备。
(2)选择可靠合作伙伴, 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考虑到哈方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变动
频繁, 各地执法机关随意执法现象屡见不鲜, 如果由可靠的哈方合作伙伴出面同有关政
府部门打交道,往往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是中方独资项目或企业,也应聘请
有实力、有经验的顾问,协调处理与各级政府部门间的关系和法律事务。签署合同时要
谨慎仔细,防止落入陷阱圈套,尽可能规避风险隐患。
(4)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聘请当地专业的法务和财税人员, 把控交易、 财务、 税收、
劳务、环保等方面风险。
(5) 通过合同条款规避汇率和通胀风险, 谨慎选择支付币种, 明确汇率或物价波动
下的补偿机制。
(6) 利用金融工具保障自身权益。 包括银行担保、 海外投资险、 工程项目险、 贸易
险、信用证、抵押支付、保理等。
(7) 加强合同管理。 严格审议合同条款, 避免产生歧义, 避免合同条款与当地法律
冲突;重视合同变更管理,防止变更的随意性,增强索赔意识;建立合同执行的规范化
程序,以书面沟通为最终依据。
(8) 工程企业要对标国际化。加强技术管理、 成本控制、 进度控制、 合同管理、 风
险管理、质量管理等,向管理要效益。
(9) 贸易企业要规范本地销售代理的管理, 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建立完善的售后
服务体系。
(10)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的关系。①与政府建立良好关系。哈萨克斯坦共有17个
州、3个直辖市, 各级政府享有较大行政权力, 外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从事商业活动的方
方面面都受到各级政府、 各个部门的管辖。 因此, 中资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开展投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