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中国使、领馆组织的中资企业座谈会等各项活动。
(21) 寻求法律保护。 在哈中资企业要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参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和矿产资源项目投资合作过程中,应对矿产所有权、债券、经营许
可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漏洞。中哈两国法律法规千差万别,
一旦在合作中遇到经济纠纷, 企业可考虑寻求资质齐全、 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合作,协助处理相关事务,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22)寻求当地政府帮助①建立联系。近年来,哈萨克斯坦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对
外国(包括中国)企业在当地开展经贸活动持欢迎态度。中资企业应积极与哈萨克斯坦
相关政府部门建立密切联系, 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 主动寻求政府的支
持和帮助。对于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企业应注意协调好与哈地方政府的关系,确保对
外投资安全。②寻求支持。如在哈萨克斯坦遇到突发事件或遭到不公正待遇,除向中国
驻哈萨克斯坦使、 领馆经商处和国内主管部门报告外, 应及时与哈萨克斯坦当地政府部
门取得联系,确保机构和人员安全。
(23)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①报到登记。经中国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的境外投资企业(机构)在哈萨克斯
坦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后30个自然日内应向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领馆报到登记。 《中资企
业(机构)报到登记规程》可登录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处网站查询。
(http://kz.mofcom.gov.cn/article/zwnsjg/201806/20180602754348.shtml)。
另外,根据2017年9月22日中国政府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
决定》(国发〔2017〕46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正式取消,企业在
进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前,无须征求驻外经商机构意见。企业在与外方签订
合同后及时向中国驻哈使领馆经商机构报备,并定期汇报后续进展情况。
②如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发生被歹徒殴打、 抢劫或物品被盗时, 应及时向当地警方报
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领馆。
③如在哈萨克斯坦护照不慎遗失, 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并尽快向中国驻哈萨克
斯坦使领馆领事部门申请补发旅行证。
④如在哈萨克斯坦因违反法律被拘留、 逮捕或限制自由, 应请当地警方通知中国驻
哈使领馆,由使领馆领事官员与当事人联系,视情提供必要的领事保护。
⑤如遭遇车祸或其他意外人身伤亡, 请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