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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坦桑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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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1页 · 95,27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01

PDF第10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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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着非洲领导层为实现2030年普及电力目标迈出关键一步。 坦桑尼亚不仅搭建政府间
协作平台,也开启本国能源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的新时代。
坦桑尼亚涉及绿色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 《国家环境法》 (1983年) 、 《环
境管理法》 (2004年)、 《森林法案》 (2002年)、 《农村能源法案》 (2005年)、 《电
力法案》(2008年)、《电力管理条例》(2011年)、《国家灌溉法案》(2013年)、
《粮食安全法案》(1999年)、《农业发展基金法案》(1984年)等。
目前, 坦桑尼亚没有出台对外商投资绿色产业的优惠政策。 坦桑尼亚与碳排放相关
的法规包括《环境管理法》(2004年)和《空气质量标准规则》(2007年)。同时,坦
桑尼亚标准局公布了坦桑尼亚《国家环境标准》,对企业碳排放量的标准和要求做了详
细的规定。坦桑尼亚目前还未实施碳排放税,也未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
7.4 中国与坦桑尼亚开展绿色投资情况
2022年11月,哈桑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见签《关于促进绿色发展投
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促进双方在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发展、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领
域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