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确立了4个战略支柱: (1)维护当前经济稳定局势,巩固已有
成绩; (2) 利用资源, 发展经济, 优先发展绿色农业、 畜牧业、 渔业及利用本国原材料
和自然资源发展工业;(3)有效利用本国地理位置潜力,将坦桑尼亚打造成大湖区经
济、贸易和服务领头羊; (4)开发人力资源,扩大科技应用,提高经济服务、政府、社
会活动的效益和效率。 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确定的6个优先发展领域为农业、 基础设施、
工业、旅游、人力资源和信息通信。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明确了保障上述发展目标实现
的经济环境,其中包括坚实的经济、财政和预算政策、良政、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医疗卫
生服务。
【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
重点关注工业发展, 旨在实现坦桑尼亚政府倡导的工业化进程和中等收入国家的愿
景,将工业经济成型、经济和人力发展整合、创造良好的营商投资环境和加强监管确定
为四大优先发展领域。 该计划优先考虑的重点项目包括巴加莫约综合经济特区、 姆特瓦
拉和基戈马新港口,以及开发利甘加铁矿和姆楚楚马煤矿,修建中央标轨铁路等。在追
求经济发展速度的同时, 坦桑尼亚政府意识到要消除贫困, 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公平
性。
【第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
2021年4月8日, 坦桑尼亚财政计划部向坦国民议会提交了第三个国民发展五年计划
(2021/22-2025/26)建议案。该计划提出将支出114.8万亿坦先令(约合500亿美元)促
进贸易、投资和工业化发展,开发人力资源,改善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卫生服务和
社会福利, 实现善政和法治, 创造800万个就业岗位, 切实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并在2026
年达到GDP年均增长8%的目标。 重点实施项目包括尼雷尔水电站、 标轨中央铁路、 东非
原油管道、姆楚楚马煤矿、利甘加铁矿以及振兴坦航空公司等。
2.5.2 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坦桑尼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由多个政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
包括:工程和交通部,下辖有国家公路局(TANROADS)、建筑局(TBA)、电力/机
械与电气化服务管理局(TEMESA)、工程师注册委员会(ERB)、承包商注册委员会
(CRB) 、 建筑师和造价师注册委员会 (AQRB) 、 道路基金局 (RFB) 、 国家建设委员
会(CCC) 等专业机构; 能源部, 下辖有电力公司 (TANESCO) 、 农村能源局 (REA)、
石油发展公司(TPDC)、能源水利事业监管局(EWURA)等专业机构;矿业部,下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