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注册申请须填交增值税101号表格,获取注册前,由坦桑尼亚税收管理局核查经营地
址。目前每个增值税注册用户都必须使用电子发票机。
月度增值税报告和税额支付须在次月20日就近向地区增值税办公室办理。 出口货物
和服务贸易、过境转运(停留不超过30天)、技术及援助项目、慈善项目及教育机构等
不征收增值税。
【印花税】
针对财产转让行为按其获利的1%征收;针对农地转让行为,征收500先令;针对法
律和商业文件以特殊税率征收。应税时间是协议签署后的30天内。
【进口税】
根据坦桑尼亚CIF进口价格征收, 关税税率分别为0%、10%、25%三种, 或为保护民
族工业针对特殊货物征收高于25%关税。零关税率适用于初级原材料,基础设施投资所
需的替代零部件、设备以及农业、渔业、家畜、医药、全拆的摩托车零配件、计算机、
移动通信设备等。10%的关税率适用于半加工产品,工业零配件、窑用耐火砖、窑用冷
却剂、弯头、窑用压缩配件等。25%的关税率适用于最终消费产品。对来自东非共同体
的进口货物分别按照全球税率水平 (0%、2%、3%)的1/5或全球税率水平 (0%、10%、
15%、25%)的5%征收。
【消费税】
从量或从价征收。从价征收税率分为10%、15%、17%、20%、25%和50%等不同级
别。 从量征收税率分别按不同税率征收, 适用于烟酒、 酒精、 啤酒、 软饮料、 录制的DVD、
VCD、CD、 石油天然气。 针对进口机动车, 按生产日期计算, 车龄10年以上的 (包括10
年),征税30%。
【其他税赋】
包括燃料税 (按每升汽油或柴油413先令征收) 、 机场服务税 (国际航线为40美元,
国内航线为1万先令) 、 港口服务税 (常住居民为500先令, 非常住居民为5美元) 、 机动
车辆注册税 (机动车注册费用为20至30万先令, 脚踏摩托车注册费用9.5万先令) 和机动
车辆过户税(机动车过户费用为5万先令,脚踏摩托车过户费用为2.7万先令,新户登记
证费用为1万先令)。
5.4 特殊经济区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