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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坦桑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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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1页 · 95,27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2

PDF第7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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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扣税】

   非常住居民的预扣税额视为最终税收,但对外国资本贷款利息无预扣税。对于含预

扣税的支付,预扣税额可视为税额预付以抵消最终税收。预扣税源共19类,分别采取常

住居民和非常住居民两种不同计征方法。

                    表5-5  坦桑尼亚预扣税税率

                税源                   常住居民       非常住居民

 来自达市证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息                            5%         5%

 持有其他本地公司25%股份而获得的股息                       5%       不适用

 来自其他公司的股息                                10%         10%

 针对使用手机转账收取的费用                            10%       不适用

 利息                                       10%         10%

 版税                                       15%         15%

 管理和技术服务费(矿业,原油和天然气)                       5%         15%

 运输(临时的外籍驾驶和作业员)                         不适用          5%

 租赁收入:土地和建筑物                              10%         10%

 租赁收入:飞机租赁                                10%         15%

 租赁收入:其他设备                               不适用          15%

 跨国界运输                                   不适用          5%

 保险费                                     不适用          5%

 自然资源支付款                                  15%         15%

 服务费(无论服务提供人员有无TIN证)                       5%         15%

 董事酬金(非全职董事)                              15%         15%

 向政府及其机构供应货物(无论有无TIN证)                 货款的2%        不适用

 销售矿产资源的预扣税(小型矿业主)                         5%       不适用

 其他                                       15%         15%

资料来源:基腾顾问有限公司

   【增值税】

   在坦桑尼亚境内提供应税商品和服务,或进口应税商品和服务到坦桑境内,按18%

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所有年营业额超过1亿先令的经营者应当在30天内到增值税委员会申请注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