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商标注册需向商业登记及发牌机构提交申请 (表TM/S 2) , 缴纳登记费用,
并在官方报纸公告60天,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可以获得注册商标。如公告期间有
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投资者可向注册机关缴纳 6万先令,并向注册机关做出解释或者
申请召开听证会。
坦桑尼亚商业注册及许可局联系方式:
The Business Registrations and Licensing Agency
地址:(BRELA)USHIRIKA(TFC)Building, Lumumba Street, P.O. Box No. 9393,
Dar es Salaam
电话:00255-22-2212800,2180113
传真:00255-22-2180371
电邮:usajili@brela.go.tz/malalamiko@brela.go.tz
附录1.4 企业在坦桑尼亚报税的相关手续
附录1.4.1 报税时间
(1) 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年度 (每年7月至次年6月或每年1月-12月) 报税制
度要求,在会计年度初(7月或1月),企业按季度编制全年纳税计划,并通过会计师事
务所上报税务局。在税务审核后,下达每季度预缴税金及预缴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末,
即:9月30日、12月31日、次年3月31日和6月30日前。
(2) 增值税 (VAT) 。 在每月20日前上报上月的进、 销项增值税及应缴或返还增值
税金额。
附录1.4.2 报税渠道
企业可以自行向当地税务局 (可以在税务局网站上申报) 申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也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申报。
附录1.4.3 报税手续
企业应按照不同税种规定的申报时间, 登录税务局网站进行申报, 之后到银行通过
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税, 再次登录税务局网站下载并打印缴税证明, 将缴税证明提交税务
局。
附录1.4.4 报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