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包括用户注册、 招标通知、 投标准备和提交、 网上评标、 授标、 目录创建和管理、
框架协议创建和管理、拍卖和支付。
坦桑尼亚国家电子采购系统:
https://www.taneps.go.tz/epps/home.do
附录1.2.4 许可手续
坦桑尼亚招标项目只授标给在当地完成了商业注册和资质注册的承包商。 承包商在
当地进行注册,获得公司注册证、税务登记证、增值税证、营业执照后,还应到承包商
注册协会申请相关类别的资质注册。
根据中国商务部有关管理规定, 在坦桑尼亚参与承包工程的中国承包企业须在与发
包方签订合同后, 及时向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并到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经商处报
到,对未及时办理备案、报到,提供虚假信息或对监督检查不予配合的企业,经商处将
采取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处理。
附录1.3 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
附录1.3.1 申请专利
坦桑尼亚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巴黎联盟)以及文学和艺
术作品保护国际联盟(伯尔尼联盟)成员,签署了《哈拉雷关于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
议定书》 《班珠尔议定书商标议定书》 和 《马德里商标协定》 。 自1999年9月14日起, 坦
桑尼亚成为专利合作条约成员, 拥有专利授予权。 作为非洲区域工业产权组织 (ARIPO)
的成员之一,沿用ARIPO初步的和实质性专利申请登记。专利注册主要程序有:
(1)专利文件以及填好的2号专利表;
(2)向指定账户汇入1.2万先令申请费;
(3)技术独创性审查;
(4)发布申请获批的公告;
(5)支付证书费用1万先令;
(6)授予专利证书。
附录1.3.2 注册商标
坦桑尼亚负责注册商标办理的主管部门是商业注册及许可局(BRE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