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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坦桑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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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1页 · 95,270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2

PDF第6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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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  坦桑尼亚主要商品进口关税税率

                    商品名称                       税率
 资本货品、原材料、药品、锄头、农用拖拉机和农具                       0%
 中间产品                                          10%
 终端消费品                                         25%
 肉类、园艺品、特定蔬菜水果、咖啡、茶叶、食用油、糖、植物饮、酒精饮品、35%
 卷烟、油漆、橡胶制品、日化用品等38类462税目

  资料来源:东共体共同关税2022版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坦桑尼亚总统府计划与投资部成立于2023年6月,职责包括制定和监督投资政策的

实施;协调国内外投资的促进和便利化;协调与投资有关的国际组织;监督下属各部门、

半官方组织、机构,包括计划委员会、国库登记处、坦桑尼亚投资中心和出口加工区管

理局。

  坦桑尼亚投资中心(TIC)作为政府全权处理投资事务的首要代理机构,具有协调、

鼓励、促进、便利和推动外国资本在坦投资等职能。坦桑尼亚投资中心主要职责包括向

政府提供投资及其相关事务的建议;帮助投资者注册公司和企业;协助投资者获取进行

投资所必需的许可证、执照、批准书和登记证等;解决本地与外来投资者之间的问题;

促进本地与外来投资者的投资活动;保证投资场所的安全;帮助投资者建立出口加工区

(EPZ);授予可证明投资者身份的官方证书;批准投资保证书和注册技术协议;提供

有关投资机会、收益、鼓励等方面的最新信息;为所有已经或未经TIC注册的投资者提

供帮助。

  2025年2月14日,坦桑尼亚议会通过《投资与特殊经济区法案2024》,正式将坦桑尼

亚投资中心(TIC)与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PZA)合并组成新的机构——坦桑尼亚投资

与经济特区管理局(即Tanzania Investment and Special Economic Zones Authority,简称

 TISEZA)。该机构整合了原坦桑尼亚投资中心(TIC)和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PZA)

的职责,目的是提升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工业化与外资流入。

5.2.2 外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