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中资企业在坦桑尼亚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附录1.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坦桑尼亚,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资企业、法人公司
以及外国公司的登记办事处。所有公司必须注册登记。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在坦桑尼亚, 公司注册由坦桑尼亚投资、 工业和贸易部下的商业注册及许可局负责。
外资企业还可以前往坦桑尼亚投资中心申请, 为便利投资者, 提高投资项目各种注册手
续办理效率,坦桑尼亚投资中心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投资注册服务,包含投资证书、公
司注册、税务注册、增值税注册、营业执照发放等手续,详情可参考投资中心网站:
www.tic.co.tz,网站首页有“one stop shop”(一站式服务中心)项目,下设一站式办理各
种投资注册手续的详细介绍。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注册私营企业最少有两个股东。
申请程序:由登记企业实体性质决定。
企业名称:向登记官书面申请。
私营公司:一旦公司名称被接受,需准备《合伙协议》或《合伙备忘录》,要有律
师协助办理。需交还登记官的资料包括申请表、董事名单、发行股票细节、董事或经理
的详细情况,以及公司办公位置的说明等。
【企业注册程序】
商业注册及许可证局提供的服务均可通过在线注册系统 (ORS)来取得,具体服务程
序请登录www.brela.go.tz网站。在坦桑尼亚注册企业的程序主要有:
(1) 注册账号并检索名称。登录在线注册系统, 使用个人身份证编号创建使用者账
号,在系统中搜索拟注册的公司名称,确认是否已被其他公司使用。
(2)提交公司章程和备忘录(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s)并填表。
公司章程和备忘录可以由律师拟定,也可以自己编写,但必须由律师签名盖章、公证才
可生效。填写14b申请表格(承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