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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津巴布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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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7页 · 89,98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05

PDF第10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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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标异议。 任何第三方可在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异议。 异议文件须一式两
份,可申请延期2个月,且经双方同意可再延期2个月。申请人在收到异议理由书副本后
2个月内可提交答辩。注册官可举行听证并作出裁定,重大案件可移交法院。异议成立
的,注册官可要求撤回申请。
(5)上诉程序。 对注册官的决定不服, 可向专利法庭上诉, 必要时可进一步向高级
法院上诉。上诉期限一般为2个月或法院批准的更长期限。
【申请注册ARIPO地区性商标】
(一)提交申请文件要求
(1)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及公司简介(含行业类别与所在国/州);
(2)商品或服务清单;
(3)签字版授权委托书;
(4)12份商标图样(不超过9cm×9cm)。
(5)可在申请时主张《巴黎公约》优先权。
(二)有效期与使用规定
(1)商标有效期10年,可无限次续展,每次10年。
(2)使用要求由各成员国自行规定,多数国家要求:
(3)连续5年以上未使用的商标可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
(4)商标许可、转让均被允许并建议备案。
(三)主要费用标准(示例)
(1)申请费:指定1国为1240美元;指定8国约4148美元。
(2)指定费:新增商标或新增类别时,每指定1国1228美元;指定8国4036美元。
(3)转让费:第一件商标(1-8国)533美元;每新增商标或类别加收235美元。
(4)文件准备费:107美元
(5)变更备案费:第一件商标( 1-8国)393美元;新增商标或类别每项 184美元。
(6)许可备案费:第一件商标(1-8国)512美元;新增每项197美元。
(7)续展费:每商标每类别每国687美元;其他商标或类别为569美元。

7.5 企业在津巴布韦报税的相关手续
所有在津巴布韦开展业务的企业和个人, 均必须在津巴布韦税务局 (ZIMRA) 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