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禁非法携带矿石、 矿产品和黄金、 钻石 (不含个人首饰) 等贵金属出境, 违者将
受处罚甚至被判入狱;确需携带矿产品(含样品)出境,须由津矿业部开具许可证明。
2. 携带动物制品 (如皮具、 毛皮) 须持野生动物管理局许可证明; 严禁携带象牙、 犀
牛角等珍稀动物制品,否则将面临严重刑事指控。
3. 最多可携带不超过2000美元现金,超额须由津储备银行和税务局开具许可证明。
10.2 寻求法律保护
(1)依法经营
在津巴布韦, 企业必须依法注册、 合法经营, 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
权益。津巴布韦解决争议的主要途径包括:
和解:争议双方通过自愿协商谈判解决问题。
调解:争议双方自愿同意,由律师或独立第三方进行调解。
仲裁:由仲裁法庭的仲裁员作出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诉讼:通过法院系统依法解决争议。
和解和调解均基于平等自愿原则, 可节省时间和成本, 是企业优先选择的争议解决方
式。
(2)聘请律师
由于法律体系和语言差异, 中国企业应聘请熟悉津巴布韦法律的当地律师, 为企业提
供专业法律咨询,处理合同、投资、劳工及其他法律事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10.3 寻求当地政府帮助
(1)建立密切联系
津巴布韦政府高度重视外国投资。 中资企业应主动与所在地区政府部门保持沟通, 及
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反映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2)寻求支持
遇到突发事件或企业经营风险时,除向中国驻津巴布韦大使馆和国内主管部门报告
外,应及时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求助,以获得政策、行政或安全支持。
10.4 取得中国驻津巴布韦使馆保护
(1)保护责任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