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可以在津巴布韦居住,但不得就业。
(4)持旅游签证赴津的外国人不得逾期居留,不得在津就业或从事其他任何商业
活动。
5.7.3 工作许可/工作签证
外国人赴津巴布韦工作, 必须获得津巴布韦移民局的许可, 并在该局办理临时工作
许可(工作签证),网址:http://www.zimimmigration.gov.zw/。
在津巴布韦就业, 外籍人员必须在入境前或入境后按规定申请相应类别的临时工作
许可(Temporarily Employment Permit) 。 办理程序是: 雇主向津巴布韦移民局提交申请,
移民局在受理后进行背景审核,经批准后签发工作许可或就业准证。
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 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 (公证、 认证) 、 工作经验证明、
健康证明(部分岗位需体检)、无犯罪记录证明(Police Clearance)、个人简历、特殊
技能岗位可能需提供专业协会或认证机构证明等。申请费为500美元。
5.7.4 投资者居留许可
在津巴布韦,外国投资者及其家属可以根据投资类型和金额申请不同类型的投资者
居留许可(Investor’s Residence Permit)。主要规定如下:
申请对象:在津巴布韦进行商业投资的外国自然人或法人高管。
申请条件: 通常要求投资金额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门槛, 投资项目对当地经济有实
质性贡献(如就业、外汇收入或技术转让)。近年来,津巴布韦移民局对居住许可的审
批更加严格,一般实际发放的许可多为1年期,投资者需注意续签及合规要求。(1)投
资至少100万美元且经津巴布韦投资发展署(ZIDA)批准的外国投资者,可申请办理永
久居留许可。 (2) 单项投资项目不少于30万美元, 经ZIDA批准, 可申请有效期为3年的
居住许可。3年期满后,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升级为永久居留许可。(3)与津巴布韦公民
或永久居民合资投资不少于10万美元, 经ZIDA批准, 也可申请有效期为3年的居住许可,
期满后同样可申请永久居留。
许可类别:投资者居留许可通常允许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合法居住,部分
类别可附带工作许可。
有效期与续期:居留许可有效期一般为1至5年,可在到期前申请续期;续期需提供
投资证明、税务合规证明及企业经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