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贸易政策制定部门】
(1)外交和国际贸易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负责
牵头对外贸易协定谈判、参与多边区域贸易机制(如SADC、COMESA),推动对外投
资和出口市场,以及通过外交使团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2)工业和商务部(Ministry of Industry & Commerce):制定和实施国家贸易政策
和出口发展战略, 参与外交和国际贸易部牵头的区域和国际贸易协定谈判, 组织协调津
巴布韦国际贸易博览会举办事宜,会同外交和国际贸易部协调本地企业参加海外展会。
【贸易政策执行部门】
(1) 津巴布韦贸促会 (ZimTrade) : 外交和国际贸易部下属的贸易发展与促进机构,
主要职责: 为津巴布韦出口商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便利支持, 推动本国企业参与各类跨境
贸易展会等。
(2)津巴布韦税务局(ZIMRA):承担贸易政策中与关税、海关监管相关的执行
职能。
(3)竞争和关税委员会(Competition and Tariff Commission):聚焦于贸易政策中
市场公平竞争相关条款的执行, 负责查处贸易中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维护国内及跨境贸
易中的市场秩序,包括反倾销、反补贴等。
5.1.2 贸易法规
津巴布韦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 《贸易措施法》 《海关和税收法》 《产品出口法》
和《仲裁法》等,相关法律可在津巴布韦司法服务委员会网站(https://www.jsc.org.zw/p
age/acts)和津巴布韦法律信息研究所网站(https://zimlii.org/legislation/)查询。
5.1.3 贸易管理相关规定
津巴布韦的贸易管理围绕进出口限制、 检验认证、 关税征管等多方面制定了明确规
则,既保障本土产业与公共利益,也规范国际贸易流程,以下是具体相关规定:
【进口贸易相关规定】禁止进口清单:《海关与税收法》明确禁止进口伪造钱币、